关于征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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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活动方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物协”)开展征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时间
2011年3月―2011年5月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媒体支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中国物业管理杂志
三、征集内容
1.物业管理行业形象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
主题词和宣传口号应简单明了,高度概括行业作用、特点及员工精神风貌。
以下供参考:
物业管理,让城市和生活更加美好;
物业管理,专业诚信服务,时刻伴随在您身边;
物业管理,为和谐社会作贡献。
2.物业管理行业形象宣传海报
宣传海报主要用于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内容以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现“服务业主,共建和谐”的物业管理理念,展现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风采为主。
四、征集内容的使用
本次征集的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将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活动,也将用于今后物业管理行业宣传。征集获奖作品将在中物协网站、出版物、宣传品及宣传活动中使用。
五、奖项设置
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设: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500元。
宣传海报设:
一等奖1名,
两张以上系列海报奖金8000元,单张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
两张以上系列海报奖金6000元,单张奖金4000元;
三等奖3名,
两张以上系列海报奖金4000元,单张奖金3000元。
主办单位同时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六、活动流程
作品征集截止日为
中物协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参考网络投票情况,在
七、活动声明
1.中物协享有永久免费重复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除奖金外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选作品不退稿,作者请自留备份。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中物协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中物协关于本次活动的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八、其他事项
1. 各地物业管理协会应广泛宣传本次活动,发动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2.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小区公示栏、社区刊物、企业刊物、网站、业主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业主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活动。
3. 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协会和企业,中物协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4. 作者请填写本通知所附参选作品申报表,并提供作者亲笔签名的书面稿件(宣传海报请同时提供电子版),邮寄到中物协秘书处。
九、联系方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 鹏、李 静
电 话:010―88083107、88083105
传 真:010―88083107、88083290
邮 箱:ecpmi@vip.sina.com
地 址:北京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3室
邮 编:100037
附件:参选作品申报表
参选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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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
□主题词 □宣传口号 □宣传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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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宣传口号或宣传海报主题:(海报请另附页及电子版)
作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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